学院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数据采集与上报工作
顺利完成
近日学院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暂行办法》(国教督办[2016]3号)要求,学院组织相关部门完成了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数据采集与上报工作。
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包含三项数据表、三份调研问卷和数据信息管理分析平台等评估工具。评估包含共计118个采集项,其中专业评估部分包含专业设置、专业师资结构、教学安排、职业培训、1+X证书制度试点等情况。
通过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数据分析,学院将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和师资结构,提升职业技能水平。同时,将以适应社会需求为目标,坚持科学定位,加强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夯实专业建设基础,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扎实推进优质校建设。
(来源:教务处 撰稿:王琳 审核:马晓艳)